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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添加时间:2024-5-6 9:44:15】【双击自动滚屏阅读】
  4月30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出台,从加强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优化自然资源供应、创优一流营商环境、提高自然资源保护水平、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等5个方面提出“20条”务实举措,进一步增强活力,提振发展信心。
  重大项目用地 全程包保服务
  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资源要素支撑。近年来,安徽省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强化政策供给,增强自然资源要素对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
  2023年,全省批准建设用地45.49万亩,总量居全国第4位、长三角和中部地区第1位;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8.89万亩,总量居全国第7位、长三角和中部地区第2位,其中供应工业用地14.79万亩,批地和供地总量居全国前列,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增长。
  今年,为进一步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安徽将建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全程包保服务机制。
  此外,优化用地审查审批。推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规划选址综合论证,减轻成本、提高效率。允许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和安置用地与主体工程可分别报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确定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即可统筹开展征地前期各项工作。
  实行住宅用地 分类调控政策
  针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安徽拿出多条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强“民声呼应”,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实行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政策,明确停止执行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标准,以及不再执行楼面单价新高、单宗商品住宅用地溢价率15%的上限要求的情形;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支持存量工业用地转型,落实亩均效益评价企业用地差别化政策;保障乡村全面振兴,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点状供地,支持肉牛等养殖产业发展合理用地、用林需求。
  提升不动产登记质效,实行“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等;并就减轻企业负担提出降低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期缴纳比例、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等具体措施。同时,加强“民声呼应”,主动开门纳谏,帮助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自然保护地禁止 生产性建设活动
  安徽还提出加强涉自然保护地行业指导。安徽省林业局总工程师李拥军介绍,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属禁止开发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根据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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