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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开具“家庭唯一住房” 需跑房屋办证中心
【添加时间:2013-1-30 11:37:52】【双击自动滚屏阅读】

    2月1日起,市地税征收机关不再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市民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需要多跑一趟,先到地税局审核确定家庭成员查询范围,再到房屋办证中心开具证明。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由家庭所在市或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以前是地税局代办,经与市房产局协商,自今年2月1日起,凡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税率为2%、1%)的纳税人,在办理房产交易契税申报时,先在地税局审核确定家庭成员查询范围,填写《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查询表》后,再到房屋办证中心查询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依据房产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确定契税税率。”

  庐阳、蜀山、瑶海、包河四区到各区房屋办证交易中心,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到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查询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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