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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调整
【添加时间:2013-4-11 8:50:03】【双击自动滚屏阅读】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再次上调,符合条件的企退人员每月至少增加养老金90元。预计今年4月底之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兑现到位。

人社局养老科负责人介绍,凡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均纳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在普调标准上,凡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例如,一位退休人员工龄为30年零4个月,那么调整待遇后,他每月可增加90+2×31=152元的收入。

高龄、高职的企退人员还将另行增加调待标准。高龄方面,凡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下同),年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80元;年满75周岁的,调整补齐至100元;年满80周岁的,调整补齐至150元;年满85周岁的,调整补齐至200元。高职方面,凡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8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200元。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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